发病机制
发病机制:
1.屈曲压缩暴力:即在引起椎体压缩性骨折的同时,后方小关节也出现脱位。当轴向屈曲与压缩相结合的载荷暴力作用于颈椎时,可导致颈椎多处结构损伤,主要表现为:
(1)椎体垂直劈裂(正位X线骨折):可能为轴向载荷作用于双侧Luschka关节所引起的骨折。
(2)椎体前下缘撕脱骨折:主要因屈曲暴力所致,此时椎体向后移位。
(3)椎体压缩及前移:即骨折的椎体在下位椎体之上向后移位。
(4)椎体压缩及向后移位:此时双侧椎弓根或椎板骨折;单侧骨折者不及3%~5%。
以上四种骨折是颈椎损伤中最不稳定的。其中,椎体向后移位者表明三柱损伤,有椎间盘、椎间韧带及前、后纵韧带的断裂。后部结构外观上似正常,但并不可靠。这种损伤可导致颈椎明显不稳,几乎无例外地发生完全性脊髓损伤。这种屈曲-压缩损伤多因跳水或潜泳所致。
2.后伸压缩暴力 与前者相反,是后伸状态下的压缩损伤。在这种情况下,有可能发生多节段双侧椎板骨折,而且常常为连续的多节椎板骨折,引起“创伤
性椎板切除”。由于其向后位移,因而极少出现脊髓损伤。此时,如有前柱断裂及椎间分离(多见于老年人,常见于坠落伤后的颈6~7损伤)。
3.垂直性暴力 在引起
椎体爆裂骨折的同时,由于椎体高度的迅速丢失,小关节出现半脱位或交锁征。
4.垂直+屈曲暴力 随着椎体楔形变的加剧,后方小关节亦随之变位,并可由半脱位发展到全脱位。
本组病例的伤情多较严重,其病理解剖亦较为复杂,且每个病例均有差异,需逐例分析、观察。
治疗
治疗:除一般非手术疗法及脱水疗法外,尚应注意以下几点。
1.保持呼吸道通畅 呼吸道的通畅具有重要意义,尤其是对颈5椎节以上的完全性脊髓损伤者更应注意,宜及早行气管切开。
2.恢复椎管形态及椎节稳定 通过非手术或手术方法首先恢复椎管的列线,如此方可消除对脊髓的压迫。与此同时还应设法保证受损椎节的稳定,以防引起或加重脊髓损伤。除用牵引疗法使颈椎制动外,还可酌情采取前路或后路手术疗法。
3.切除椎管内致压物 凡经CT或M
RI等检查已明确位于椎管内有致压物时,均应设法及早切除,并同时行内固定术。一般多选择颈前路手术。对个别病情严重者,也需同时予以颈后路固定术。对全身情况不佳者则可暂缓施术。
4.促进脊髓功能的恢复 在减压的基础上,尽快地消除脊髓水肿及创伤反应,给予神经营养剂及改善血循环的药物。对脊髓完全性损伤者,应着眼于手部功能的恢复与重建,包括根性减压(伤者必须有腕部功能保存)及肌腱转移性手术等。
5.后期病例 对不全性瘫痪者,主要是切除妨碍脊髓功能进一步恢复的致压物及功能重建;而对完全性脊髓损伤者则以椎节稳定、预防并发症及康复为主。